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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队伍创建工作方案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一)抓紧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县(市、区)应急救援大队依托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第一ZZ委员由本级人民政府分管应急工作的领导担任;支(大)队长、ZZ委员,全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由市应急救援支队、县(市、区)应急救援大队组成。市应急救援支队依托市公安消防支队组建。由公安消防支(大)队主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