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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学校许可,不准从事第二职业。
  2、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