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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
一、宗旨
第一条 为倡导优良校风和学风,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三年专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