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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商部门落实四个转变实现四高目标的思考
在“两费”停收、工商职能亟待转型的形势下,周伯华局长提出了“四个转变”和“四高目标”的新要求。对处于执行层的市、县工商部门来说,如何正确和深刻地领会“四个转变”的深刻内涵,结合具体实践,实现“四高目标”的要求,对于促进 近年来,**市工商局在整合执法监管资源、推动管理机制创新做了一些探索和实践。首先是推行了对不同市场主体的分层分类和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在落实总局和省局各类监管制度的基础上,立足**商贸大市的实际,针对**市场多由村居企业主办,导致产权不分、责任不清、机制不活以及法律地位不明确的情况,已经不适应现代市场发展的要求,积极推行市场公司化登记改革,以规范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两个主体”为重点,以实施“市场公司化登记、信用分类监管”为内容,以“评定星级商户、创建文明诚信平安示范市场”为载体,带动**商城经营业态的全面提升。将信用分类监管和市场巡查、市场预警、网格化监管等制度有机融合起来,探索实施整体监管巡查制度。同时与金融等部门加强协调联系,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整合信用信息,打造权威的信用数据资源。这项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重视。同时,市局也被省局确定为全省首批试点开展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化建设的5个单位之一。
再次是开展对依法行政的再认识,创新监管方式。为实现“两费”停征后工作的顺利转型,促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效能的全面提高,市局决定将20XX年的年主题确定为“行政执法规范年”,全面落实信用分类、分险度分级、警示信息、重点区域“四位一体”的监管模式。对执法科室、服务窗口、后勤科室、县分局和基层工商所等不同的岗位和人员的工作职能、工作责任、工作目标进行一一规范,细化执法和服务流程,严格绩效考核标准,既有对事的管理,也有对人的监督,力争通过努力,使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得当,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到位。
三是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保持经济平稳增长。近年来,工商机关的服务意识、服务手段有了很大的发展和提高。但是服务工作在如何更适应经济发展、长效机制的建立、服务手段的完善和管理方式的科学化上,还有许多要解决的问题,也有许多可以努力的空间。应当继续强化服务意识,树立“大服务”理念,实现服务从职业道德向法定职能的转变,从管理监督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从以自我为中心向以经营者为中心转变,拓展服务内涵,做到职能服务、权益服务、程序服务相结合。职能服务,即坚持依法监管,实行公平公正的执法服务、主动到位的政策服务,为经营者创造公平竞争的法制环境,就是对经营者最好的服务;权益服务,就是通过听证、行政复议、诉讼、赔偿等救济程序,切实维护和保障经营者的知情权、申诉权、救济权等合法权益,建设“阳光工商”,将执法的全过程置于广大经营者的监督之下;程序服务,就是整合服务资源,简化经营者办事环节,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并把服务程序化、制度化,形成包括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及时预警、年检公告等一整套工商服务规范。通过努力,不断提高服务层次,增加服务科技含量,提高服务的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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