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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协厂商考核及等级评定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对现有的协作厂商实施考核及等级评定,依等级的升降,作为外协订制及付款办法的依据。
  (二)依协作厂商的要求,对提出申请的厂商重新进行等级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