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复制

国有土地改变用途管治暂行方案
第一条为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根据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有土地改变用途由县政府批准。
第三条下列土地改变用途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更多公文素材,微信 :dadawk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