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复制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解读
20XX年3月2日温家宝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现将修订后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布,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为了更好的理解和把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和运用,现就近期对新条例的学习情况做个小结。总体来说,新条例突出四项备案制度(企业责任)、五项名单公告制度(政府责任)、七项其他法律规章(企业责任、政府责任)、十五项审查、审批制度(企业责任、政府责任)。以下是小编准备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解读,一起来看看吧。
一、四项备案制度(企业责任)
备案制度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报送有关机关备案,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有关机关应当予以登记的法律性要求。为了保障《条例》在实施过程中能合法有效的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针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结合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过程中的所存在的危险特性和风险程度,《条例》共确立了四项备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