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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业应具备哪些法律知识
下岗职工再就业,应了解有关法律知识,学会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下岗职工应当注意以下五点: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法》第17条第1款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现实生活中,劳动者以熟人介绍、关系不错为由,只口头约定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虽订立劳动合同却片面强调用人单位权利和劳动者义务的做法,都是违背《劳动法》的。
《劳动法》第33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无论哪种合同,劳动者都应注意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