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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员档案管理制度
X员档案管理制度(精选4篇)X员档案管理制度 篇1 一、收集制度。 1、按照X员档案材料收集目录的收集范围,收集X员档 2、了解和掌握形成X员档案材料的信息及规律,并与其建立联系制度和收集网络。 3、归档材料应真实规范,完善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由组织形成的材料有形成时间和组织印章,个人撰写的材料有形成时间和本人签字。 4、对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应按时间顺序,登记在X员档案材料收集目录上,并在当月内归入档案袋(盒)。 二、查(借)阅制度。 1、查借阅X员档案必须由单位组织人事干部在填写好《申请查阅X员档案报告表》后,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可登记查阅;纪检、监察、检法部门因工作业务需要,了解干部人事档案情况时,可提供有关部分内容。 2、任何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亲属档案。 3、需摘录或复制档案有关内容和材料的,应征得管档人员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除代作直接证明的材料外,摘录或复制的档案材料,均不予盖章。 4、查阅档案人员应按要求认真填写阅档情况登记。阅档时,不得随意圈划、涂改、拆散、抽换、污损档案。 5、档案一般不得外借,单位X组织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借用的,应在《申报表》中填明借阅理由,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借出。借出档案一般不超过15天,若不能按期归还,应办理续借手续,续借不得超过一周。 1 案材料。做到:主动及时、全面准确、保质保量、安全保密。 三、传递制度。 1、转递X员档案和档案材料,必须做到及时、完整、准确、安全、保密。 2、X员流动或变换单位后,应在15天内将档案转至新的所在X组织。 3、转出的档案应完整齐全,并按规定经过认真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4、收到的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立即退回回执,转出的档案,逾期1个月未退回执,应及时催收。 四、保密制度。 1、X员档案是反映X员ZZ生活的重要材料,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保密法》的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做到:保守机密,慎之又慎。 2、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守X和国家机密,不随意向无关人员提供档案或泄露档案内容,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必要处分。 3、不得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和查阅X员档案。 4、不准带X员档案出入公共场所,不准用普通电话索要或提供档案内容。 5、档案管理人员不得保管本人及亲属档案。 6、查阅档案前,必须弄清查阅档案的用途或理由,查阅者与被查阅人员的关系。对符合查阅档案条件要求的,给予接待,并对其查阅的有关用途,予以保密,不得随意泄露。 X社区 X年XX月X员档案管理制度 篇2 X群档案归档主要内容包括X务、组织、宣传、统战、工会五方面的内容材料 1、X务工作 ⑴上级机关关于X务工作的文件材料。 ⑵ 本企业X支部工作计划、总结、汇报。 ⑶ 本企业X支部决定、决议、办法、通知、通报等。 ⑷ 本企业X支部(扩大)会、会、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纪要。 ⑸ 本企业X员大会、X员代表大会文件材料。 ⑹ 本企业X支部召开的工作会议文件材料。 ⑺ 本企业X支部调查研究材料、专题总结报告等。 ⑻ 本企业X组织评先创优文件材料。 ⑼ 机要、保密、信访工作文件材料。 ⑽ 本企业X务工作大事记。 ⑾本企业X支部其他工作方面的文件材料。 2 、组织工作 ⑴ 上级机关关于组织工作的指示、规定、通知等。 ⑵ 本企业关于组织工作的计划、总结、规章制度、请示汇报及上级的批复。 ⑶ 对本企业X员、X员干部的考察、任免、政审的决议、决定、通知。 ⑷本企业X员入X、转正、延期、退X、取消预备期资格的决议决定、通知及X员名册。 ⑸本企业X群机构设置、调整、人员编制等方面的决议、决定、通知。 ⑹ 本企业X员教育、学习与整X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⑺ X费收据与X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 3 、宣传工作 ⑴上级机关关于宣传工作的的指示、规定、通知等。 ⑵ 本企业宣传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⑶本企业在理论学习、政策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⑷ 反映本企业活动的报刊、广播稿及本单位编辑的出版物定稿和样本。 4、统战工作 ⑴上级机关关于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等。 ⑵ 本企业民主X派、无X派人士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5、工会工作 ⑴上级机关关于工会工作的规定、通知等。 ⑵ 本企业工会工作计划、总结、统计报表。 ⑶ 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及有关会议文件。 ⑷本企业工会制发的规章制度、决定、通知等。 ⑸ 本企业民主管理、劳动竞赛、表彰先进、劳保福利、女工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⑹ 本企业工会会费与财务管理材料。X员档案管理制度 篇3 一、 学生X员发展对象的必备材料: 1.入X申请书 2.自传 3.思想汇报 4.共青团推优建X对象推荐表 5.入X积极分子考察表 6.业余X校推荐表 7.入X对象群众座谈会记录 8.支部政审综合材料 9.入X志愿书 二、教工X员发展对象的必备材料: 1.入X申请书 2.自传 3.思想汇报 4.入X积极分子考察表 5.业余X校推荐表 6.入X对象群众座谈会记录 7.支部政审综合材料 三、办理X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手续: (一)组织关系转入: 1.教职工X员人事关系转入本单位后,要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需将“X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至X委办公室。 2.学生X员考入本学院后,要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需将“X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至X委办公室。 (二)组织关系转出: 1.教职工正式(预备)X员:在办理人事关系转出手续时到X委办公室办理X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2.学生X员:在办理毕业手续时,由支部通知毕业生先到所在支部开“X员关系转入、转出、内部调转联系单”、取“预备X员档案”(正式X员档案保存在X委)并缴纳X费,再到X委办公室办理X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四、X费收缴管理制度 1.每位X员都必须根据《X章》及有关要求按时向所在支部缴纳X费,一般每月一次,不得代缴或一次性缴纳全年的X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缴纳或按月缴纳的,经支部委员同意,可以委托他人代缴。 2.X员交纳X费时,必须按规定标准缴纳。如生活确有困难,可提出申请,交支部委员会批准后,可以少缴或免缴。 3.对不按规定缴纳X费的X员,X组织应查明原因,并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X费的,按自行脱X处理。 4.X费收缴以支部为单位,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应建立X费收缴登记册,支部每季度上缴一次。直属支部直接上交X办,院系二级支部先交到总支,由总支统一上交X办,每年12月15日前应交清全年X费。 5.X委收取各支部X费时,需开据“X费收据”给各X支部;X支部收取X费时需在每位X员的“X员手册”中进行登记。 X支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X员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以适应新时期X组织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国共产X章程》及《X支部工作》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X员和积极分子档案是从向X组织递交申请书开始到成为正式X员形成的有关X员个人的文字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X员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X员和积极分子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X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 第四条 X员档案由X支部指定专人管理。积极分子档案由培养联系人负责整理,整理完后及时送交X支部指定的档案管理人员。积极分子和X员档案均存放在X支部指定的档案管理人员处。 第五条 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一) 保管X员、积极分子档案相关材料; 二) 收集、鉴别和整理X员档案材料; 三) 办理X员档案的查阅、借阅和X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四) 登记X员的X支部调整等变动情况; 五) 为有关部门提供X员情况; 六) 做好X员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 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二、 第六条 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地及时收集和整理归类有关档案材料,力争做到不重、不错、不漏。X员档案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新时期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需要,切实加强X员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使X员的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X章程》、《中国共产X发展X员工作细则(试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县X员档案管理工作由县委组织部、机关工委指导,X员档案原则上由所属的基层X组织管理,如X员有人事档案的,X员档案与本人人事档案合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相应主管部门管理。 第三条 X员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X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 第二章 档案内容 第四条 X员档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发展X员材料。按发展X员程序,预备X员接收阶段的材料,主要包括入X申请书、本人思想工作汇报、自传、入X积极分子培训证书、《入X志愿书》、《入X培养对象考察记实登记表》、X员发展对象公示表、考察材料、外调材料、政审材料、计划生育证明、支部X员大会讨论及考察谈话记录、接收预备X员的报告、审批文件及其它材料;预备X员转正阶段的材料,主要包括转正申请书、思想工作汇报、《预备X员考察记实登记表》、支部X员大会讨论及谈话记录、预备X员转正公示表、考察材料、廉政鉴定、预备X员转正报告、审批文件及其它材料。 (二)奖励材料。各级X组织授予优秀共产X员、优秀X务工作者等各种荣誉称号的授奖决定和嘉奖通报等材料。 (三)处分材料。X员违犯X纪国法所受的X纪政纪处分决定(免于处分的处理意见)等材料;在民主评议X员中认定为不合格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X支部对其做出的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等处置的决定、向上级X组织的报告材料、上级X组织的批复意见;取消预备X员资格的组织意见,延长预备期的有关材料。 (四)其它材料。年度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形成的综合材料;X员的退X申请书、X支部大会讨论并宣布对其除名的决定、向上级X组织呈报的备案材料;X员死亡后的死亡证明材料;其它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第三章 档案保管 第五条 X员的有关档案资料,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其中副科以上机关干部职工X员、农村X员的档案,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保存。各社区X总支委员、书记和不是X总支委员的中共X员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社工站站长的X员档案交由街道X办管理保存。社区居民小组支部委员和居民X员的档案由社区X总支负责管理保存。其他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应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管理X员档案的直属X支部以外的直属X支部X员档案由街道X办负责管理保存。由街道外转入的X员,在承接组织关系时应同步接转其X员档案。如有档案缺失,应在组织关系介绍信及X员花名册中 注明。 第六条 街道X工委、各社区X总支、各直属X支部应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X员档案专管员负责X员档案的管理工作,档案专管员的职责是:负责保管X员档案,收集、鉴别和整理X员档案材料, 办理X员档案的查阅、借用和转递手续,登记X员变动情况,做好X员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调查研究、不断完善X员档案管理制度、提高X员档案管理工作水平等。 第七条 各X组织应设单独的档案管理室和专柜保存X员档案,并完善X员档案管理各项制度,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盗等工作。 第八条 X员档案实行制式化管理。X员档案保管单位必须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为X员建立健全档案。 第九条 为了保持X员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连续性,一般每隔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核对,每年年底进行一次装订或整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条 X员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管好X员档案。档案发生丢失、损毁的,要追究档案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责任。 第四章 档案借阅 第十一条 一般情况下,X员档案不得查阅。X员个人不 得查阅、 借用或指定他人查、 借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X员档案。 第十二条 X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查阅X员档案,要经县委组织部、各级X组织主管档案的领导批准,派2 名中共正式X员携带本单位介绍信,并办理档案查阅手续。 第十三条 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阅档规定和保密制度,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漏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对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经县委组织部、各级X组织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借用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应限期归还。 第十五条 因工作需要从X员档案中取证的,须请示县委组织部、各级X组织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才能办理。 第十六条 严禁任何人私自保存X员档案或利用档案材 料营私舞弊。对违反规定者,应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要依法处理。 第五章 档案转递 第十七条 无人事档案的X员跨区(县)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后,其X员档案应当一并转交。有人事档案的X员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或职务变动后,如人事主管部门相应变动的,X员档案与人事档案一并转交。 第十八条 X员出国出境定居停止X籍或因私出国出境逾期不归的,其X员档案交由县委组织部保存备查。 第十九条 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一般情况下不得交由X员本人自带; (二)对必须转出的X员档案,不得无故扣留,转出时应密封包装; (三)接收X员档案的单位收到档案后,应当审核档案的真实性,核对无误后,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及时将回执退回转出单位;(四)转出单位逾期一个月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第六章 入X积极分子档案管理 第二十条 以各X支部为单位建立入X积极分子档案,由负责培养的X支部具体管理。每位入X积极分子建立一份档案,做到材料齐全,目录清晰。待发展入X后将档案移交相应档案管理单位管理。 第二十一条 对被确定为预备X员的入X积极分子的有关材料,要做好登记、接收工作,将其档案材料一并归入该X员档案。对培养期间调离本单位的,应填写好培养期内考察意见,一并发往新单位。对未被发展的申请入X的同志,X支部应认真地写出支部考察意见,并做好收存工作。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X管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