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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人与领款人不一致时,谁是借款人?
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那你们知道写借条人与领款人不一致时,谁是借款人吗?下面查字典范文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案例,供你参考。
写借条人与领款人不一致时案例 【更多公文素材 ,微信:dadawk01】
20XX年4月某日晚,乙找到甲,希望借款60000元,并由同来的丙(乙丙为史兄弟关系)作担保。写借条时,甲提出丙是公务员有稳定收入,要求以丙作为借款人,于是丙同意并书写了借条交给甲。借条写好后甲、乙到银行atm机上取款,丙独自离开。后乙未还款,甲起诉丙要求偿还,丙辩称实际借款人是乙,而且自己对乙是否实际拿到了钱也不清楚,故不同意由自己偿还。甲要求追加乙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但乙未到庭,只出具了书面情况说明,称当晚甲从atm机上取款40000元交给他,他将负责偿还。在此情况下,甲方仍然坚持诉丙,要求偿还6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