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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劳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意见
为贯彻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会的要求及市直工委“关于组织市直机关干部参加‘爱我社区、爱我’义务劳动和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文明城、迎接“七城会”为目标,组织和动员机关干部和局属单位干部职工以志愿服务的形式参与市的建设和发展,积极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和理念,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着力壮大志愿者队伍,使全体机关干部、局属单位干部职工志愿者成为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者,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实践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