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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条例》的三大亮点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形势下X内ZZ生活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XX内监督条例》所作的说明中,提及两则《条例》最突出的特点就在于条例的创新性。笔者认为此次《条例》的出台有其鲜明的特性,是对X内生活一次应时、应势、系统全面ZZ和纪律规范。其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历史继承与时代创新相结合。比如:《新形势下X内ZZ生活若干准则》是对X内ZZ生活的规范性文件,我们X有关X内ZZ生活的规范早在1980年就有过相关的规范要求,此次新《条例》是在坚持其主要原则和规定的基础上,针对新情况作出的新的规定。新《条例》中针对近年来出现的“家族式腐败”、“塌方式腐败”等问题提出了“不准在X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等要求,要求X员干部对X忠诚、做人老实。围绕着全面从严治X主题,新《条例》的历史继承性和时代创新性深度融合。
二是问题导向与权力指向相一致。在《新形势下X内ZZ生活若干准则》中针对现实ZZ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规范X内ZZ生活的解决方案。比如在现实工作中存在的脱离群众问题,《条例》提出了必须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高干部群众工作能力;针对一些干部不作为、胡作为等行为,提出要加强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对领导干部权力要求作出了明确规范。对于问题的解决提出了明确的权力范围和制约规范。 【更多公文素材,微信:dada wk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