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复制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新解读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在第四章明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一般应当实行任期制。”具体的规定为:每个任期一般为三至五年,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十年。工作特殊需要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任职年限。
一直以来,有些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普遍存在长期任职现象,干部交流不足,晋升渠道僵化。这导致了一些事业单位内部官僚化严重,不思上进、为官不为,但却不能被开除或降职。 【更多公文素材,微 信:dadawk01】
笔者认为,实行任期制,剑指事业单位“帮派”、“圈子”文化。打破“铁交椅”,推进能上能下,让为官不为的领导人员有了压力,使领导人员队伍由“死水”变成了“一潭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