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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政法干警申论热点:定价太低伤及市民
见过为出租车涨价进行辩护的,可还真没有见过辩护逻辑有这么荒唐的。若是按照黄处长的逻辑,那么任何一种商品都可以肆无忌惮地宣布涨价。比如,生产食品的企业可以说,如果我的产品定价太低,我的质量监控就会减弱,原来是全程质量安全监控,现在只能变成半程监控了,或者根本就不监控了。你看,不让我涨价,是不是最终会损害到你们消费者的利益?
乖乖,这样的论证还是在摆事实、讲道理吗?分明是在对消费者赤裸裸地要挟:如果不让我涨价,消费者别说得到优质的服务,甚至安全的服务都是一种奢望,因为出租车公司,可能不会对出租车的安全性能进行定期检测了。在这种明目张胆的要挟之下,我相信,所有消费者都会“同意涨价”的,因为既然很多人离不开出租车这种交通工具,哪能和自己的安全开玩笑。
可问题是,涨价真的能够换来出租车安全性能的提高吗?公众固然知道“一分价钱一分货”的道理,没有那个价钱,不可能得到同等质量的服务。但反过来说,有了那个价钱并不代表就有同等质量的服务,尤其是在消费者身处一个垄断行业时,这样的问题更加明显。就像我们熟知的银行业,这些年来银行的收费服务项目成几何级数增加,可服务得到同步提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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