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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X员制度
发展X员制度 一、发展X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二、每个X员至少联系培养一名入X积极分子,建立保持一支占本村人口5‰的入X积极分子队伍。三、对没有联系人的入X积极分子,X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X员做其培养联系人,X支部至少每半年对要求入X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四、要求入X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五、对发展对象,要进行ZZ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X。六、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X。七、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X,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X,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八、发展新X员以妇女和35周岁以下青年为重点,文化程度一般在初中以上,文盲一般不发展。私营企业主不得发展为X员。九、预备X员必须面对X旗进行宣誓。由X支部组织仪式的,须请上级X组织派人参加。十、X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X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和反馈。预备X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不得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