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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关于环保的演讲稿
高中生关于环保的演讲稿(通用3篇)高中生关于环保的演讲稿 篇1 200万年前,地球在历史的长河中缓缓航行了46亿年后,人――这种不平凡的生命诞生了。他的足迹开始踏上这可爱的蓝色星球,地球母亲万万没有想到这是她辉煌的开始,也是噩梦的开始。因为人类对自然无止境的索取,使我们以前温柔、慈祥的地球母亲变得暴虐无常。历经无数次沧海桑田,斗转星移,她的美丽变成了以前,取而代之的是苍老肮脏和面目全非。 无法想象,如果有一天地球上没有了绿色,那人类的礼貌将会如何,到那时,也许只是灰飞烟灭,一切的一切都只会淹没在漫天飞沙之中。 当一片片绿波汹涌的森林被无垠的荒漠黄尘所代替,当无忧地在蔚蓝的天空飘荡的白云被漫天滚滚黑烟所替代,当为地球遮风挡雨的臭氧层被无情的氟里昂所破坏,我分明听见了森林的哭泣,白云的悲伤,臭氧层的叹息。 想念,是我们在大自然那里学会了的最纯洁的想念,但是为什么我们要把它变成对绿色永远的想念呢?难道说真的只能用照相机纪录自然,可怜可悲照片留给下一代回味吗?难道真的要等森林绿地都已成为纪录片,闻不到绿意盎然,只享受到乌烟瘴气时才懂得觉悟? 也许有人会说我只在这高谈阔论,也许有人会说环保离我们很远,那我们先来一个式子:“大自然――绿色――环保――人――你自我”看完后,你还会觉得它远吗?大自然就在我们周围,绿色就在我们身边,环保就在我们的心中,脑中,手中,行动中。我们不能说我们能为环保做什么,但最起码你开始在认识它,开始在感受我们的大自然,只为着我们共同的理念。 同学们,赶快醒来吧,为了我们共同的家园和他长久的完美未来,从此刻做起,从我做起,勇敢地站起来对大自然做出承诺,承诺用我们的双手使地球母亲恢复青春容颜,承诺用我们的行动来感动大自然,改造大自然。立志把我们的社会,我们的家园和校园建设的更加美丽。 稿范文供大家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高中生关于环保的演讲稿 篇2 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1972年6月5日,在人类环境会议上,通过了着名的《人类环境宣言》。同年10月,第27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将以后每年的6月5日定为世界环境日。 美丽的自然环境,带给我们愉快的心情,带给我们学习和工作的良好氛围。但是,人们在享受大自然的恩惠时,却粗心地忘记了去保护这些美丽的景色,以至于如今,生态环境不断恶化:森林退化,尘土飞扬,水土流失,洪水肆虐,酸雨赤潮,南极空洞……各种环境问题接踵而至。联合国环境署曾发布环境调查结果:1.2亿人口生活在混浊的空气中,12亿人口生活缺水,12%的哺乳动物和11%的鸟类濒临灭绝,每年地表土壤流失四百亿吨,森林以每年450万公顷的速度消失…… 大量的农药、大量的白色的垃圾、随意丢弃的电池污染了松软的土壤; 大量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不经处理就排进河流,流入海洋; 随意堆放的垃圾散发出腐烂的气味,越来越多的汽车排放出超标的尾气,越来越高的烟囱散发的乌烟直入去霄,使地球妈妈呼吸不到新鲜的空气。 作为我们,应该如何做?来挽救这一切的环境危机。(从今天开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做保护地球的小主人,保护环境,保护地球已是刻不容缓,迫在眉睫!不要说,我个人的力量微不足道;不要说,我还小,无能为力;只要每人每天注意节约,爱惜每一支笔、每一张纸,一个班级的同学一年就保护了一棵大树,全市、全国、全世界的小朋友都讲究节约,一年就能保护一片树林;只要每人随手捡起一片纸屑,每人动员家中少用一个塑料袋、每人回收起一颗废电池,每人少乘一次机动车……我们就能减少许多污染,保护了环境。让我们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大家行动起来,让天更蓝,让草更青,让水更清,让我们的地球母亲青春长在!同学们,世界环境日,让我们一起保护学校环境、孟州环境、中国环境以及整个世界环境吧!高中生关于环保的演讲稿 篇3 20xx年4月24日,全国人大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了新《环境保护法》,共7章70条,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20xx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家环境保护部也于20xx年12月19日起陆续发布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8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9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0号)、《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1号)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5个配套办法也于20xx年1月1日起一并实施。新《环保法》赋予环保部门许多新的监管权力和手段,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移送拘留等措施使新《环保法》成为极具“杀伤力”的一把利剑,旗帜鲜明地提出“坚决向环境违法行为宣战”,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打击力度。 下面就从5个面对新《环保法》与大家进行沟通探讨。 一、 新《环保法》的出台背景 一是适应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报告将生态文明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xx届三中全会要求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二是顺应社会各界期待的需要。旧环保法已经不适应当 前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需要,环保部门的专项立法和地方立法都在等待“新环保法”出台。近年来,各级人大代表议案、专家学者著述呼吁修订,人民群众期待加快解决雾霾、饮用水、土壤等突出环境问题,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极大关注等都催生了新《环保法》的出台。 三是解决环保领域突出问题的需要。旧环保法理念过时,对于保护和发展的关系认识不清;制度过时,不适应环保立法需要;部分内容严重滞后;处罚过软,违法成本低已经成为环保法律法规的痼疾;衔接不顺,与部分后期制定的单项法等不衔接。而现行环境管理体制也存在诸多问题,横向看,环保有关职能“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纵向看,一些地方政府“先污染后治理甚至不治理”的思维依然顽固,导致部分地方环保部门的执法难于落实。 二、 新《环保法》的突破 新《环保法》的修订出台充分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和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创新的新方向,更体现了我国政府“向污染宣战”的决心和信心,在三个领域内有重点突破: 突破一:推动建立符合环境承载能力的绿色发展模式。新《环保法》要求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制定经济政策应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对未完成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实行环评限批,分阶段、有步骤地改善环境质量等。这些规定将成为推 行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建立基于环境承载能力的发展模式,促进中国经济绿色转型的重要依据。 突破二:推动多元共治、联防联治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新《环保法》在推进环境治理现代化方面迈出了新步伐,它改变了以往主要依靠政府和部门单打独斗的传统方式,体现了多元共治、社会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理念。其中,各级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企业承担主体责任,公民进行违法举报,社会组织依法参与,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 新《环保法》规定,国家建立跨区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国家机关优先绿色采购;国家建立环境与公众健康制度;国家实行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同时明确公民享有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鼓励和保护公民举报环境违法,拓展了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范围。 突破三:加重了行政监管部门的责任。环保监管职权是一把“双刃剑”,新《环保法》一方面授予各级政府、环保部门许多新的监管权力,环保部门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设施设备可以查封扣押,对超标超总量的排污单位可以责令限产、停产整治。针对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设计了罚款的按日连续计罚规则,违法者受到处罚后,逾期不改的可按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并且没有上限额度;针对未批先建又拒不改正、通过暗管排污逃避监管等违法企业责任人,引入治安拘 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它也规定了对环保部门自身的严厉行政问责措施,履职缺位和不到位、虚报慌报瞒报污染情况、违规审批、包庇违法、发现或接到举报违法未及时查处、违法查封扣押,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未依法公开政府环境信息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降级、撤职、开除,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三、 新《环保法》的亮点 新《环保法》主要呈现六大亮点: 亮点一:立法理念有创新 新《环保法》立法理念有大的突破,首次将生态保护红线写入法律,国家在重点生态保护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并明确各级地方政府要加大对生态保护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确保其用于生态保护补偿。新《环保法》还突出“保护优先”原则,将保护环境确立为国家的基本国策,将“保护优先”列为环保工作要坚持的第一基本原则,提出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突出强调经济社会发展要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同时,围绕生态文明要求各地采取强硬的措施,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环保考核制度和环境信用制度等。 亮点二:治理要求更严格 新《环保法》在经济投资、教育、科技等方面,增加了 对重大投资进行环境风险调查,包括重污染企业必须全面实施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内容;确立了政府的主导责任,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质量负责”,各级政府既要对地方经济发展负责,更要对地方的环境质量负责,让政府在平衡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确立了企业的主体责任,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必须承担“谁污染、谁治理,谁污染、谁付费”的责任,将改正违法排污、实施整治的主体责任落实到排污企业,以排污企业自律作为责令改正、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实施的基础,让排污企业对自己的环境行为负责,出现了环境损害,自己承担责任,更加突出排污企业的主体责任,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决定的解除与否不再依赖于环保部门的核查、验收等程序,而是取决于排污企业自身,可以极大地调动排污企业的整改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求排污企业对整改的效果负全责,加强了排污企业自律;确立了第三方连带责任,明确规定严格追究环境监测服务、环境影响评价、治污设施运行维护机构等第三方连带责任。 亮点三:监管手段出硬招 新《环保法》增加了环保查封、扣押和限产、停产等处罚措施,改变以前环保监管部门没有执法硬招的时候遇到的尴尬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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