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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水产局局2016年述职述廉述德报告
按照回纪发[2016]7号文件精神,对照《廉政准则》等有关规定,我对本人自2012年担任区畜牧水产局局长以来在X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以及树立和弘扬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三年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职务履行和职务影响方面的情况
廉洁方能聚人,身正方能带人,律己方能服人。作为一名X员干部,我时刻告诫自己要以《廉政准则》为镜,对得起X和人民的培养和信任,自觉做到以平和、知足之心对待“名利”,以敬畏、淡泊之心对待“权位”。三年多来,我认真履行职权,干好本职工作,坚持权为民所用。一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X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局班子人员执行X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落实。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和坚持X内民主集中制,全面贯彻X内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认真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人酝酿、会议决定”组织的原则。在事关畜牧业重大发展事项决策时,坚持事先充分酝酿分析论证,充分听取和采纳局班子成员好的建议和意见,做到重大事项由局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和工程建设项目的“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三是严以律已,作X风廉政表率。本人始终带头加强作风建设,带头执行X纪法规有关规定。工作中,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情况。任现职以来,自己从未摆过洒席、没有出入私人会所和持有会员卡,也没有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