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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
近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各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下,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保持了平稳态势。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特种设备使用数量剧增,使用范围日益扩大,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安全隐患不断出现,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国务院《条例》)和《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浙江省《条例》)的出台和实施,为我市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为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省委建设“平安浙江”的战略部署,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浙政发[2004]21号),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努力构建特种设备长效安全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