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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总结
苏州位于长江下游,太湖之滨,境内河网密布、湖泊众多,总面积8488平方公里,其中水面积3609.40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42.5%,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水网密布,物产丰富,素有人间天堂的美誉。市区下辖吴中、相城、新区、园区、沧浪、平江、金阊七个行政区。XX年全市gdp达到6700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达到669亿元,其中市区gdp为2718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69亿元。已先后在全国率先建成“国家园林城市”群、“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群,荣获“国际花园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称号。
为进一步提高节约用水水平,有效解决城市水污染,加快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步伐,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市从xx年起,按照《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要求,结合城市节水管理的实际,提出了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目标。几年来我市以创建节水型城市为重点,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为载体,加强节约用水和集约取水管理,推进城市生活节水管理和水资源综合利用,发展节水产业,推广应用节水技术、工艺、设备和器具,提倡循环用水、一水多用、重复利用和污水处理回用,增加雨水资源供应渠道,鼓励“中水”回用,强调发展循环经济,把水资源利用、水环境保护和节约用水作为重要的目标任务。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创建机构,加大节水投入,严格规范管理,广泛深入发动,扎实有效地推进城市水务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