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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
新《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 近日从天津市建委了解到新《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规定,商品住宅
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
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