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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基础设施投资指导意见
为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我市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城市资产营运和管理在改善民生方面的特殊作用,尽可能多的把城市优良资源配置到民生项目上,使老百姓更多地享受到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市政府决定组建市城乡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相协调,紧紧围绕民生搞建设,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整合土地资源与城市资源,盘活城市存量资产,按照“借、管、用、还”一体的原则,多渠道筹措民生建设资金,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滚动发展和良性循环,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部门联动、责权对等的投融资管理体制,为以民生为主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