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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风建设实施方案
关于加强行风建设的实施方案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风作风建设“八不准”和山西省医疗卫生行业“十不准”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县卫生单位的医疗 服务行为,切实提高卫生系统整体服务水平,杜绝收受药品回扣,“红包”,乱收费等不正之风,全面推进系统内的行风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X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真正把国家卫生部的“八不准”,省卫生厅的“十不准”规定和市县有关行风评议的规定落到实处,坚决纠正医疗服务领域中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评议的形式和范围全县卫生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采取两种形式。一是社会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