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复制

机关青年干部座谈会发言:以“奋斗之我” 担“有为之责”
“有为政协”寓意深刻、指向明确,饱含责任、充满担当。作为政协青年干部,我们必须用心领悟、沉浸其中,从思想到工作、从能力到作风都要树立起与“有为政协”相适应的全新标杆,以“奋斗之我”担“有为之责”,在“有为政协”这个宽广平台上擦亮担当实干、拼搏奉献的鲜亮底色。
第一,要有一个高境界。就是要树立强烈的大局观、单位观。1935年南开大学校长张伯苓发出的“爱国三问”振聋发聩、影响深远。对一个国家是这样,对一个单位、一个集体同样如此。就像《我的单位观》一文中写到的,“单位是我们显示自己存在的舞台,是我们安身立命的客栈。没有单位,你什么也不是。要像建设家一样建设单位。”我们来到政协,就要忠于政协、热爱政协、奉献政协,把历史之问换作当下之问,特别是在工作节奏快、要求标准高、比拼压力大的形势下,拿出肯定的作答、有力的行动,坚定我们共同朝着“有为政协”目标矢志奋进的思想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