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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主席关于提案工作交流发言材料
提案工作是政协一项全局性的工作,事关政协工作的成效与质量。而要做好提案工作,就必须抓实提案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国人民ZZ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提到了提案工作的几个环节:提案的提出;提案的审查和处理;提案的办理;提案的督办;提案工作的表彰。我认为,这五个环节中前四个环节更为重要。因为这四个环节抓好抓实了,最后一个环节顺理成章也就好办了。而“提案的提出”和“提案的审查和处理”这两个环节,我认为可以合并为“提案的提交”,这个环节涵盖提案从提出到交办的整个过程,包括“选(定)题、调研、撰写、审查、立案、交办”等步骤。因此,要做好提案工作,就是要抓实提案的提交、办理和督办三个主要环节。“抓实”的关键,就是要做到“有序”和“创新”。
何为“有序”?《中国人民ZZ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第四条指出:“提案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方针,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信息化建设,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这里的关键词是“提高质量”,而提高质量的重要手段就是要“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信息化建设”,其中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就是“有序”的直接表现。县“有序”抓实提案工作,体现在县委、县政府有制度,如《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操作办法》等;县政协有机制,如《政协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抓好年重点提案督办工作的通知》等;县委、县政府、县政协、政协各办委、承办单位、委员活动组或联络组、政协委员等与提案工作有关的组织和人员有一套比较成熟固定的做法,如提案审查立案“四审法”、重点提案办理“五个一”“五到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