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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检查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市人民检察院X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X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进一步明确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X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保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根据《中国共产X政法工作条例》《X委(X组)落实全面从严治X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实行X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检察机关X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