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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中非法治合作新机制
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中非合作论坛——达喀尔行动计划(2022—2024)》强调,中非“应继续加强法治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中国已连续13年稳居非洲第一大贸易伙伴国地位,中非经贸合作正向高质量发展迈进,这对中非法治合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湖南在打造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的过程中,对新时代中非法治合作进行了有益探索,应进一步发挥传统优势,为打造中非法治合作新机制,助推中非经贸合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湖南智慧”。
新时代中非法治合作机制,包括优势互补的法治交流机制、双向互通的涉非人才培养机制和全链条的争议解决机制。法治合作机制既是深化中非ZZ互信的重要基础,也是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的前提。当前,中非经贸合作正向多层次、全方位、宽领域发展,涉非法治人才供给与友好争议解决机制成为实现中非贸易良性发展循环的重要保障。中非法治合作新机制是法治与经济的互动机制,通过共商共建中非经贸合作规则,规范经贸合作行为;通过构建畅通的友好争端解决机制,维护经贸合作主体权利;通过打造中非法治人才双向培养机制,增强涉非法治人才培养的供给能力,为促进中非经贸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