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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协商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X的二十大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出全面部署安排。今年3月,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ZZ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修正案贯彻落实X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充实了人民政协性质定位表述等内容,把人民政协“是我国ZZ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修改为“是我国ZZ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这为人民政协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基本依据和根本遵循。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主要通过协商,必须做到“四个坚持”。
坚持中国共产X的全面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