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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创造性执行体现发展担当
李强总理在3月13日的记者会回答“新一届政府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有哪些考虑”问题时,提出“提高创造性执行能力”。他说,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都要有服务意识、发展意识,特别是在履行审批、管理职能时,不能光踩刹车、不踩油门;不能尽设路障、不设路标;凡事要多作“应不应该办”的价值判断,不能简单地只作“可不可以办”的技术判断。 
民有所盼、政有所为。本届政府提高创造性执行能力,正是以务实态度回应民众关切,以改革精神破解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体现新形势下的发展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