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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地处湖北省西部、长江西陵峡畔,是一个集老区、库区、坝区于一体的山区农业县、国家级贫困县,有着“脐橙之乡”的美誉。2001年,秭归县实行合村并组后,行政村平均面积超过10平方公里,平均人口1700多人,山大人稀,居住分散,当地村干部戏称“三五个村干部,数十里大山场,干部辛苦跑断了腿,堵不住老百姓埋怨的嘴”。面对基层治理的现实困境和农村发展的内在需求,2012年8月起,秭归在全县开展以“十个得到”为主要内容的“幸福村落”建设,要求经济得到发展、民生得到改善、环境得到保护、设施得到建设、文化得到传承、乡风得到净化、正义得到伸张、矛盾得到化解、困难得到帮扶、权益得到保障,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将“大单元”的村民自治延伸至“小范围”的村落治理,有效化解了农村社会“神经末梢”管理缺位和失灵问题,较好地推动了村民自治落实落地。
一、坚持X的领导,实行“双线融合”的三级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