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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的档案分为文书档案(WS)、会计档案(KU)、人事档案(RS)、照片档案(ZP)、录音档案(LY)、录像档案(LX)、实物档案(SW)等,并分别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规范整理。
一、文书档案
文书档案包括县林业局产生、收集的所有文件材料,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和《贵州省《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细则》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由局办公室负责做好每年文书档案归档工作。
1.文书档案按照二级分类(机构)进行整理,每年度的档案从1开始组件,按顺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