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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机关里的公务员:长点眼力见之眼里要有活
前面说到,当我们真正做到“眼里有事”的时候,条件许可就能够把眼里的“事”变成手中的“活”。其实,我们要做到“长点眼力见”,另一个要求就是“眼里要有活”。
“眼里有活”的前提是“眼里有人”和“眼里有事”。我们不妨想一想,当我们刚刚进入职场的时候,父母长辈都会教导我们到了单位要勤快一点,遇到打开水擦桌子这类事情要抢着干,等等等等。其实,这些教导的中心意思就是要让我们眼里要有活。但是,“眼里有活”的“活”又不仅仅停留在擦桌子打开水,这里面包含着许多内容是用语言无法穷尽的。不过,如果我们仔细分析一下,这些活不外乎为“尊重人的活”和“办好事的活”。
在我的体会中,相对而言,“尊重人的活”比较起来更容易做到位,因为干这类活只要记住“换位思考”和“礼多人不怪”,差不多就能干得像那么回事了。但是“办好事的活”就不那么好干了,因为这里的“事”其实特指的是一些比较大的事,甚至是“事业”的“事”,办好这样的“事”,这是正经要费一番脑筋才能做到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