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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里的那些禁忌(4)
今天说一条机关工作的大忌,那就是“擅做主”。
如果我们看那些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其中有不少人都有一个“擅自行事”这一条罪名。从严格意义上讲,“擅做主”其实是属于失职渎职行为,是一条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可以说“擅自行事”的后果是“必定出事”,这差不多是一条铁律。
机关工作的特点是科层制,而科层制的要求就是逐级负责,逐级请示汇报,每个干部都是这架行政机器上的一个零件,不能随意“放飞自我”,否则轻则影响行政机关的正常工作,重则带来严重的ZZ后果。只要我们留意看一下相关的违法案例通报就会发现,由于擅自行事导致严重问题的例子实在是数不胜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