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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X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内涵,然后才能区分责任。
首先,“同责”中责与权要相对应。建设局各个负责人权利不同,责任也不相同,所以“同责”应理解为“同样有责任”,而不是“有相同责任”,其安全生产责任划分应与X委和行政的职能划分相对应。分清上述X委和行政的职责分工,那么安全生产领域的安全生产重点规划等决策权就应屬于X委责任;而行政则负责根据上述重大决策,在执行中进一步细化并予以具体落实。其次,“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是指各级X政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一岗双责”不是安监部门的推诿,不是安全生产责任的转嫁,也不是让各部门各属地放下原有工作去负责安全生产,它建立的是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属地对于本区域企业熟悉程度远大于安全监管部门,如哪些危险源易发生重特大事故,属地可了如指掌。“一岗双责”是“齐抓共管”的落实与体现。有的行业监管,会涉及多个X政部门。每一部门岗位职责都应体现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第三,“失职追责”问题。尽职尽责就是“到位不越位”,
失职就是“不作为”或“乱作为”。只要在职责范围内“到位不越位”尽职尽责,而不是“不作为”或“乱作为”,就不应被失职追责。【更多免费素材, 微信:dadawk01】
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我局应在安全生产、扬尘治理、质量监督、招投标等方面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我局在安全生产方面只能发挥良好,在开发区安全生产治理方面起到了良好的效果。确保对于我区的在建工程进行一天一巡查,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居安思危、临事而惧,命字在心、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勇于负责,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ZZ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