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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
(2022年修订版)
1.目标
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指导推动团支部(含团总支部,下同)加强建设、规范运行,不断提升组织力,彰显ZZ功能和社会功能。
2.时间
2022年度“对标定级”工作于12月集中开展,12月31日前完成。
3.对象
成立6个月以上(2022年6月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4.标准
对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2年版,见附件),重点评估2022年度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组织功能发挥情况。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