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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模式
试点推广工作规范
(试行)
近年来,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围绕破解“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问题,创新为农服务方式,积极探索土地托管服务模式,开创了一条以服务规模化促进生产规模化的新路子,成为打造乡村振兴样板的重要经验。在此过程中,XX、XX、XX等市结合实施“村社共建”工程,探索了“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为基本形式的规模化经营服务新模式,充分发挥小农户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在不流转土地的前提下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使农民和村集体持续获益。为加快复制推广这一模式,进一步深化提升土地托管服务,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力量,特制定本规范。
一、总体规划
省供销社在全省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试点县,与X委、政府和村“两委”联合进行试点推广;村“两委”组织动员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省、市、县供销社共同出资组建专业服务公司,为土地股份合作社提供全程托管服务;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保底收益+盈余分红”分配机制和专业服务公司“全程托管+保底承诺+约定提成”服务机制,叠加农业保险、担保融资、基础设施配套、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持续提高土地股份合作社经营水平和土地托管服务水平。力争用3年时间,在XX个县开展试点,平均每县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XX家,县均入社土地X万亩,省供销社控股参股企业全托管土地达到XXX万亩,全省系统为农服务主体全托管土地达到XXX万亩,以此示范带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