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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交流人员工作的主动性、创新性和执行力,加强对交流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个人综合能力的提升,结合集团公司考核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公司及全资、控股公司具备以下条件的交流人员:
(一)职级在基层管理及以下;
(一)考核年度交流期在半年及以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交流人员工作的主动性、创新性和执行力,加强对交流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个人综合能力的提升,结合集团公司考核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公司及全资、控股公司具备以下条件的交流人员:
(一)职级在基层管理及以下;
(一)考核年度交流期在半年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