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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新昌县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同频共振,以法治督察为抓手,将督察模式从单一的“业务督查”“个案督办”向“法治巡察”“专项督察”等全要素督察转化,助力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高地。2021年4月,该县成功创建全省首批“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523+”法治督察项目入围全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继续培育项目。
一、重塑流程,构建全要素督察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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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形成“五步”督察闭环。建立“即察即告、书面通报、限期整改、红黄亮牌、绩效扣分”五步督察机制,围绕“X政部门、乡镇街道、群团、国有企业、园区”五大类制定督察清单85份,落实“10日内反馈整改+主要领导签字背书”责任制,督察结果抄送县领导。截至目前,下发督查通报10期、督办单30份;“黄牌”警示单位1家,直接扣除年终考核分2分;追究责任单位4个、责任人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