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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根据省水利厅、市水务局、区政府、区司法局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充分发挥岗位职能,积极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围绕“权责清单”落实情况,现将我局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我局现有行政执法持证人员13人在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进行公示,目前正在开展新增和换证相关工作。   
根据《贵州省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法律、法规及规章立改废释决定及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取消、下放或调整行政权力决定、机构改革或职能调整决定或其他涉及权责清单重要事项变更的公告、通知等有关文件内容,我局由水务综合股牵头,其他站股室中心配合,对权责清单事项实行动态调整。目前我局权责清单情况为:行政许可35项;行政处罚54项;行政强制9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类5项;合计113项。在贵州政务服务网和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公开。
权责清单对应流程图、相关制度、办理完成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事项均及时在贵州政务服务网和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公开。
在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河长制监督检查等各项行政检查工作中,均佩戴执法证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主动告知当事人检查事由、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