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复制
(2020年6月29日中共中央ZZ局会议审议批准2020年7月13日中共中央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X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X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X的全面领导,坚持X要管X、全面从严治X,健全X的民主集中制,完善X内选举制度,增强基层X组织ZZ功能,提升基层X组织组织力,根据《中国共产X章程》和有关X内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单位设立的X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含不设委员会的X支部),以及X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第三条X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