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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廉吏的“清廉诗”
我国历史上有许多流传千古的“清廉诗”,这些诗大多为颇有文采的官员所作,其中不乏清官良吏。他们淡泊自律,清心直道,常赋诗明志,充满正气,为后人传诵称道。
坦陈为官事项。唐朝诗人白居易做官比较廉洁,他曾任左拾遗,位虽不高,职在谏言,于此他坚守本分,主张“有阙必规,有违必谏,朝廷得失无不察,天下利病无不言”;他关心民瘼,常以诗诉民声,留下了《观刈麦》《卖炭翁》等经典诗篇,诉说百姓生活艰辛,揭露社会弊病。白居易还有一个习惯,就是每逢职务变动时,都要将自己的收入或财产悉数赋诗“公示”。初出仕时,他任秘书省校书郎,即负责官署公文、书籍校对的官员。他作诗说:“幸逢太平代,天子好文儒。小才难大用,典校在秘书……俸钱万六千,月给亦有余。”不久,白居易升迁左拾遗,薪俸相应提升,于是赋诗曰:“月惭谏纸二千张,岁愧俸钱三十万”。兼京兆户曹,赋诗曰:“俸钱四五万,月可奉晨昏。廪禄二百石,岁可盈仓囷”。贬江州司马,又赋诗曰:“岁廪数百石,月俸六七万”。接着,外派到苏州任刺史,赋诗曰:“十万户州尤觉贵,二千石禄敢言贫?”后重回京城,再授宾客分司,题诗:“俸钱八九万,给受无虚月。”晚年官至太子少傅,他在诗中说,“月俸百千官二品”。回到洛阳履道里颐养天年时,还领到了一些“养老金”:“寿及七十五,俸占五十千”。临终前,他又展示了一下他的家产:“先卖南坊十亩园,次卖东郭五顷田,然后兼卖所居宅,仿佛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