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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控股不控权问题专项整治的自查报告
根据我省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工作安排,按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控股不控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司法〔2023〕92号)文件要求,金控公司开展了专项自查,现汇报如下:
一、自查范围及内容
按照《通知》要求,本次自查重点为股权协议、公司章程、各治理主体议事规则、财务管控制度、X建治理、经理层任职等内容,突出大股东对等治理、X建及管控主体责任缺失等问题。以《通知》附件1列举特征为主要认定。
二、组织实施
本次自查以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牵头,战略规划部、X群组织部、行政办公室、财务资产部、人事管理部等参与。
三、自查结果分析
按照《通知》关于控股不控权问题主要特征进行详细自查,金控公司不存在不符合本《通知》列举的存在问题,现就各项问题自查结果分析如下:
(一)加强X的领导
金控公司设立以X总支部书记领导的组织架构,下设X群工作部,组建了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纪检委员,X总支部由一、二、三支部组成。公司X总支部隶属于大股东金投集团X委会,接受上级X组织的监督管理。公司《章程》“第七章”明确了X组织的设立和主要职责。公司制定了《X总支会议议事规则》,对重大经营事项的X组织前置研究做了程序规定。人员任用方面,公司“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主要人员是公司X总支书记兼董事长,由大股东进行委任。公司制定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明确了“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