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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外身份不是X外干部的“挡箭牌”
案例
近年来,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布的查处通报中,出现多起X外干部涉嫌违纪违法行为。2022年7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于鲁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X籍和公职。于鲁明曾任中国农工民主X中央常委、北京市委主委,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等职,是X重点培养选拔起来的高级干部,但其背弃X派初心,丢掉共产X员标准,把拥有的X外身份当作可以“例外”的“挡箭牌”,纪法意识淡漠,贪欲膨胀,以权谋私。经查,于鲁明在近20年的医疗系统任职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使用权办理、医院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50万余元。2023年9月,湖南省纪委监委通报了郴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市民政局原局长李志珍严重违法问题。李志珍曾任致公X郴州市委筹委会主委,经查,李志珍身为X外领导干部,把“X外”当法外,对法律规矩毫无敬畏,为官不廉,跑官买官,将公权力异化为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中国共产X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强调:“加强对X外代表人士的管理,重点了解掌握其ZZ表现、思想状况、履行职责、廉洁自律和个人重要事项变化情况”。X外干部是X重点培养、选拔和使用的对象,是X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X外干部走上各级领导岗位,并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少数X外干部因放松对自身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廉洁自律意识不强,没能抵御住诱惑,最终坠入犯罪的深渊。于鲁明、李志珍等X外干部的腐败案件,就是这方面的典型。这些典型案件,也反映出加强对X外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和日常管理监督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X外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