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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全面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按照区、盟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X的二十大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经请示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县安委会决定在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开展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范围
全县9个乡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抽查自建房、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冶金工贸、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 12个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长期不发生事故和易忽视忽略的行业领域:学校、医院、商场和文化娱乐场所、机场、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小水电、小渡口、小液化气站等“小、散、远”等规模以下生产经营单位。
二、督导检查时间
首轮督查时间于5月30日前结束。督导检查组要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
三、督导检查重点内容
(一)突泉县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条硬措施”的具体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二)突泉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