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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术不端,法律怎么管?
4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下简称“学位法”)。学位法中,一个受到广泛关注的重要内容,就是将“学术不端”明确规定为不授予学位或者撤销学位的情形,对学术诚信作出进一步强调。学术不端行为破坏学术诚信、误导研究方向、浪费研究资源、降低教育质量、影响公众对科学研究的信任,给国家的教育、科技和人才建设带来多方面危害,其治理是一项多领域、多层次的系统工程,需要立足我国学术研究发展实践和法律体系,构建相应的长效机制。
从当前对学术不端的治理现状来看,我国正在通过法律规制、政策指引、教学科研机构自律和公众监督,多管齐下,努力建设健康、诚信的学术研究环境。第一,法律规制层面。我国目前涉及学术不端的相关法律规范,主要来源于教育部和科技部颁布的相关部门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2016年9月1日施行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对高校及其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学生学术不端行为进行了规范,是我国首个专门规制学术不端行为的部门规章。同时,学术不端的相关法律规范在民法典、刑法等基本法律中亦有所体现。例如,民法典通过保护知识产权和名誉权来规制抄袭、非法署名等违法行为;刑法的侵犯著作权罪,可以处罚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出版、传播他人作品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第二,政策指引层面。近年来我国颁布了多项政策来指导科研诚信建设,规范学术研究行为。例如,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等。第三,教学科研机构自律层面。我国高校和科研单位普遍设立了学术审查和管理机构,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对机构内部人员的学术不端进行认定和处理。第四,公众监督层面。近年来整个社会对学术诚信的关注度和识别能力日益提升,学术不端事件时常在媒体曝光,公众监督成为推动学术诚信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