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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2025年要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增加地方自主财力。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承载着优化资源配置、调动地方积极性、平衡区域发展等多重使命。统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应当把“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作为逻辑起点,充分发挥中央的宏观调控功能,从税制体系、地方专项债券和预算支出等维度进行制度与政策的优化调整,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处理好中央宏观调控与发挥地方积极性的关系是重要前提
当前,我国面临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一方面,应集中财力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另一方面,调动地方积极性,通过培育自主财力、拓展地方税源为地方财政提供更广泛和持续的收入来源,增强地方财政的稳定性和自给能力,推动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
中央宏观调控和统筹规划能更好发挥制度优势,保障经济行稳致远。首先,加强顶层设计,促进社会公平。X中央在全国范围内统筹规划,制定和实施有助于缩小地区差距和收入差距的政策。一方面,通过调节收入分配、推行累进税制以及适当的转移支付等优化社会财富的再分配环节,缓解社会不平等现象。另一方面,制定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政策,织牢社会福利保障网,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其次,发挥中央宏观调控优势,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效率是经济发展的关键,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决定了中央宏观调控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方面,宏观布局产业政策,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引导资金和人才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流动。另一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应对经济风险和外部冲击,纠正非理性预期,保障经济发展行稳致远。
在税制设计和税收共享机制上启动增量改革。首先,优化地方税收体系。一是调整地方税收种类。税收收入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在营业税转增值税改革以后,地方主要通过共享增值税和所得税获得税收收入,地方主体税种的缺失使财力无法得到稳定保障。一方面,居民消费需求随着地方经济增长而上升,可以探索将部分消费税作为地方税,提高地方财政收入。另一方面,探索创设新型地方税种,丰富地方税源。例如,考虑引入数字税,既可以完善数据收益的再分配,又可以推动地方数字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的转型升级,缓解传统行业与数字行业之间的税收不公平现象;考虑引入碳税、排污税等环境税种,促进地方可持续发展。二是加强地方税收征管能力建设。一方面,整合性质相似的税种,以提高税收效率。另一方面,推进征管系统的信息化建设,通过引入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建立地方集成化平台、推广税收用户画像等方式,助力税收征管体系向智能化、智慧化方向发展。其次,改革税收征收与分享制度。一是优化所得税地方征收原则。对于跨地区经营的企业,其所得税的征收容易引发地区间税收背离和分配不公问题。建议根据税源实际产生地原则征收企业所得税,使其与企业创造的价值相匹配。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主要享用实际工作地或居住地的地方公共服务。因此,基于受益原则,可以依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地或居住地征收个人所得税,缓解地方政府的公共支出压力。二是逐步调整增值税地方分享部分的分配方式。增值税作为我国的第一大税种,当前的划分方式是按照生产地原则征税和分享,而在数字经济时代,远程交易模式突破了地理限制,这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消费者所在地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也加剧了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财力鸿沟。因此,针对增值税的地方分享部分,可以探索按消费地原则为主、生产地原则为辅的方式进行分配,逐步提高消费地在增值税地方分享部分中的分配权重,以保障基本分配格局的稳定,促进省以下各地区财力的均衡发展。最后,完善税收优惠政策。一是规范地方滥用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为吸引投资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部分地区会出台不规范的税收优惠政策,从而引致地区间的不正当竞争,甚至影响税收的宏观调控效果。因此,要坚持税收法定原则,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