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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入贯彻中央XXXX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暨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上的发言提纲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围绕学习中央XXXX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习近平关于加强X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违反中央XXXX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作个发言,如有不妥请大家批评指正。
中央XXXX是在X的十八大之后制定的第一部重要X内法规,是向全X全军全国人民作出的掷地有声的ZZ承诺,对从源头上反腐起到很大的制度规范、约束作用,中央XXXX精神和《习近平关于加强X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主要有三个方面特点:
第一,突出ZZ性,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原则和首要任务。开宗明义强调立规目的是“为了坚持X的领导,加强X的建设,全面从严治X,保证X的路线方针政策和X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明确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并将“两个维护”作为根本原则和首要任务,体现了问责工作的ZZ性。对“四个意识”不强、“两个维护”不力等失职失责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具体化。十八大以来,X中央明确规定,X委(X组)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问责工作的领导;纪委履行监督专责,协助X委开展问责工作;X的工作机关依据职能履行监督职责,实施本机关、本系统、本领域的问责工作,形成“三位一体”的问责工作机制。
第二,强化精准性,进一步规范执纪问责的情形程序。在“问谁的责”方面,针对问责不力、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问责对象是X组织、X的领导干部而不是普通X员,重点是X委(X组)、X的工作机关及其领导成员,纪委、纪委派驻(派出)机构及其领导成员;明确提出“不得向下级X组织和干部推卸责任”。在“问责什么”方面,将X建缺失问题细分为ZZ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缺失等具体问题,并将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纳入问责范畴,对象更加精准。在“怎么问责”方面。从启动、调查、报告、审批、实施等各个环节对问责工作予以全面规范,为开展问责工作提供了严格的“操作指南”,把问责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