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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X员工作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2828字)
多年来,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X的建设不断深入,对X员发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现有的发展X员工作也出现需要改进之处,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发言如下。
一、功能性X组织能不能发展X员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出现了以地缘、行业、兴趣为纽带的功能性X组织,保留X员原有的组织关系,突破组织、层级、地域限制,更具灵活性,更好地推动X建工作从“有形覆盖”走向有效覆盖广泛存在于“两企三新”领域。区别于普通X组织,功能型X组织不转接X组织关系、不发展X员、不收缴X费。但是,随着新业态行业和新就业群体的蓬勃发展,一方面,我们亟须要通过设置功能性X组织加强X对新兴领域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另一方面,功能性组织不能发展X员的限制又与新兴领域X组织发展实际需要产生矛盾。例如,某县网络主播协会1名从业人员积极向X组织靠拢,主动参与X的工作和社会志愿服务等活动,但由于其所在协会X支部属于功能性X支部,尚无发展X员权限,最终只能向居住地提出申请。为此,建议探索建立功能性X组织发展X员推荐机制。虽然根据规定,功能性X组织不能发展X员,但其同样开展组织生活、集中学习、志愿服务等X的活动,能对成员中的群众现实表现形成较为客观全面的了解考察,建议中央层面对运行规范、组织健全的功能性X组织,经上级X委考核认定后,赋予其入X积极分子推荐权,向村、社区X组织乃至两新工委和组织部门推荐入X积极分子,属地X组织(居住地或工作地)负责具体培养考察的“跨支部培养”的工作模式。由功能性X组织和属地X组织定期联系,召开联席会议沟通培养情况,形成功能性X组织与属地X组织优势互补的培养模式,增强X在新兴领域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二、相关标准要求和材料格式不统一
发展X员包括xx个阶段xx个步骤程序,涉及提出申请、组织谈话、备案、培训、培养、ZZ审查等工作环节,一方面,各地在此基础上,对群团组织推优、近亲属备案登记、入X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培训等工作的具体执行标准不统一。另一方面,所需要填写的材料和表格较多,包括入X积极分子备案表、考察登记表,入X申请人、发展对象谈话材料,发展X员联审表、预审表,和入X志愿书等等。这其中,只有入X志愿书由中组部统一印制,具有统一编号,其他的表格和材料内容尚无统一样式,大多数由省、市、县级组织部门自行印制。在此双重因素影响下,在X员组织关系转接并移交材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