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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日报/2022 年/6 月/15 日/第 003 版综合报道
打击非法集资 守护金融安全
——我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综述
记者 马胜江 通讯员 胡现林
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构筑良好金融秩序、守护群众财产安全、创建
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重要基础。
2021 年以来, 在市委、 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 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办公室 (简称“ 处非办”)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较好成效。非法集资风险持续下降,地方金融组织经营规范,全市金融运行健康平稳,辖内各类金融风险总体可控,金融安全和群众的“ 钱袋子” 得到较好守护。
提高站位 扛牢责任
3 月 1 日,市政府召开全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专题会,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金融安全的系列论述,站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不断强化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就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市“ 处非办” 等组织机构、监管部门及银行机构,全面扛牢责任。
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市处非办充分发挥维护金融稳定协调小组职能作用,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设立成员单位联络员,建立完善集中办公、定期例会等工作机制,全市形成“ 四级联防” 工作机制,在 10 个县(市、区)成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指挥部,133 个乡镇(街道)成立工作专班,1663 个村(社区)明确专人负责社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全市建立起由 1957 人组成的“ 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 四级防范金融风险工作队伍;完善处非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非法集资案件会商制度、重点案件跟踪督办制度、 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制度和跨区域案件联席会议制度; 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等单位抽调专人,通过现场调研、电话督办、业务培训等形式,对 10个县(市、区)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及防范金融风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督查,督促各地及相关部门建立风险处置台账,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处置时限。
联防联控 加强监管
今年,我市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十堰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部门联动和联络员工作机制的通
知》 ,进一步强化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部门联动机制,全面加强监管。
2021 年以来,我市先后组织各县(市、区)和市处非成员单位联合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排查,对查出的风险线索、风险隐患,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 和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由各相关部门领办,按期处置化解销号。在此基础上,协调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