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复制
农村金融时报/2025 年/11 月/17 日/第 A01 版
新疆农商银行启动筹建 地方国企与金融同业将发挥重要作用
本报记者 郝飞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筹建新疆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筹建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疆农商银行” )。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标志着新疆农信系统改革迈入省级统一法人架构的关键阶段。
作为服务乡村振兴与区域经济发展的金融主力军,新疆农商银行在筹建过程中,如何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引入优质战略投资者,以及地方国企与金融同业受让自然人股份的改革实践,成为行业关注的焦点。
进一步引进战略投资者
目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辖内农信机构的股东涵盖地方国企、金融同业、民营企业及自然人股东等,与内蒙古农商银行、辽宁农商银行、河南农商银行等省级农商银行筹建前的农信机构的股东结构高度相似。
在省级农商银行筹建前,这种多元的股权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信机构扎根地方、广泛
吸纳社会资本参与的发展思路,但也出现一些与现代金融机构治理不相适应的问题。
例如,股权分散化导致决策效率低下,众多小股东的利益诉求难以协调统一,使得一些关键战略决策在执行过程中遭遇重重阻碍, 无法迅速适应市场变化。 部分自然人股东和民营企业股东,由于缺乏专业的金融知识和丰富的行业经验,在公司治理中难以发挥有效作用,甚至可能因为短期利益驱动,影响机构的长期稳健发展。
这种股权分散化带来的治理困境与发展掣肘,正是省级农商银行筹建过程中需要着力破解的
问题之一。
在省级农商银行筹建过程中,战略投资者的引进并非对省内原有农信机构股东进行全盘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