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复制
中国纪检监察报/2025 年/11 月/19 日/第 006 版研讨
准确认定处理在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山东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X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我们X的大敌、人民的大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 一切工作都要往实里做、做出实效,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调“ 我们不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就会脱离人民群众!我们不仅要从思想上作风上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而且要从制度上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扫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蔓延的土壤”。X的二十大强调,要持续深化纠治“ 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仅阻碍X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还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X和人民群众隔开,破坏X的执政根基。《中国共产X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第一百三十二条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种类和幅度作出了规定。
《中国共产X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三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X内职务或者留X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X籍处分:
(一)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
(二)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
(三)脱离实际,不作深入调查研究,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
(四)违反精文减会有关规定搞文山会海;
(五)在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中搞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
(六)工作中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立纪沿革】
2018 年修订《条例》时,针对现实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新增了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种类和幅度的规定,在第一百二十二条明确了“ 贯彻X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的”“ 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的”“ 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的”“ 工作中有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 等突出表现。2023 年修订《条例》时,将 2018 年《条例》中的“ 贯彻X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的” 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为违反ZZ纪律, 同时, 紧盯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新表现, 新增本条第 (三) 、(四)、(五)项表现形式,对在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出更严格的纪律约束。
【违纪构成】
一、违规性
首先,须有在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客观行为。本条规定了以下六种表现形式。
其一,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 现在,一些领导干部做事动机并不那么纯正,把干事和个人名利捆绑在一起。有的为了获取升迁资本,重显绩轻潜绩、重面子轻里子,好大喜功、急功近利。有的为了迎合上级、讨领导欢心,热衷于打造领导‘ 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有的为了给自己留名、替自己立碑,喜欢‘ 做
秀’ 而不是‘ 做事’ ,热衷于‘ 造势一时’ 而不是‘ 造福一方’ ”,有的“ 热衷于造声势、出风头,把安排领导出场讲话、组织发新闻、上电视作为头等大事,最后工作却不了了之。有的抓工作不讲实效,不下功夫解决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难以给领导留下印象的事不做,形不成多大影响的事
第 1 页 共 3 页

